税务部门再曝光3起涉税中介违法案件:税法红线不可逾越
6月18日,税务部门集中曝光3起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涉税中介利用专业优势实施偷逃税、协助违规注销、虚开发票等行为遭到严惩。随着《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实施,涉税中介行业正式进入”信用+风险”全流程监管时代。
2026年6月18日,河南、广东、江西等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了3起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涉及违规帮助企业注销造成少缴税款、隐匿收入偷逃税款、操控空壳公司虚开发票等多种违法手段。这是年初《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税务部门对涉税中介行业进行的又一次集中警示,再次为整个行业敲响了警钟。
案件一:违规注销牟利,中介与客户双双受罚
案件显示,某会计服务公司在帮助一家企业办理税务注销时,违规确认企业货币资产损失,虚假填报财务报表及清算附表,造成企业投资人少缴个人所得税133.32万元。税务部门对中介公司没收违法所得2万元并处以少缴税款0.5倍罚款66.66万元,对中介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采取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的惩戒措施,同时追征了投资人少缴的个人所得税款。
这一案件的典型意义在于:涉税中介协助企业违规注销不仅”帮倒忙”,还会引火烧身。企业投资人同样难逃追责,少缴的税款一分不能少,还得面临信用惩戒的双重后果。
案件二:私户收款虚列成本,偷逃税款无所遁形
另一家涉案的会计咨询服务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间,通过不计少计收入、利用私人账户收款、虚列成本费用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103.80万元。最终被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95.03万元,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均被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
“私户收款”是不少中小企业在经营中试图规避税收的惯用手段,但在金税四期大数据监控体系下,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三流合一的比对能力已大幅提升,私户收支早已不再是”安全地带”。涉税中介作为专业服务机构,理应引导客户规范经营,但本案中的中介却自身带头违法,性质尤为恶劣。
案件三:操控空壳虚开专票,涉嫌犯罪移送公安
第三起案件情节最为严重。一家财务管理中心的实际控制人,利用经营涉税中介的便利条件,通过其操控的空壳物资公司,为3户企业非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18份,涉及金额1092.59万元,造成上述企业少缴税款146.51万元。最终该实际控制人被处以少缴税款0.5倍的罚款,中介公司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6.72万元,相关责任人均被采取涉税服务失信惩戒措施。目前,公安部门已对该空壳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的涉嫌犯罪行为进行进一步侦办。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直是税务和公安部门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涉税中介利用专业优势和客户资源,操控空壳公司虚开发票,不仅严重损害了行业公信力,更触碰了刑事追诉的红线。
“信用+风险”新监管体系全面落地
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构建了分级分类信用监管体系,划定了八条监管红线。对严重违法中介实行信用一票否决,直接清零积分、降至最低等级。这意味着,涉税中介一旦触碰红线,将面临市场准入限制、招投标资格丧失、客户信任崩塌等系统性打击。
从以上三起案件可以看到,无论是违规注销、偷逃税款还是虚开发票,结果都指向涉税服务失信惩戒措施。涉税中介的执业行为将被全程记录、综合评价、动态调整,违法违规的成本已远不止于罚款那么简单。
企业应如何防范涉税中介风险
对于广大企业而言,选择涉税中介服务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 核查资质和信用等级:优先选择信用等级高、合规记录良好的涉税服务机构,可登录税务部门官网查询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信息。
- 留存原始资料:不能因为委托了中介就完全”甩手掌柜”,企业法定代表人对纳税申报的最终责任不可推卸,应保留所有原始凭证和税务资料。
- 警惕”包税”承诺:任何承诺”保证不被查””可以少交很多税”的中介,往往意味着极高风险。合法合规的税务筹划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 定期自查:建议企业每季度对涉税事项进行自查,重点关注发票取得与开具的真实性、申报数据的准确性等。
涉税中介本应是连接税务机关与企业的”桥梁”,但当少数从业者选择”拆桥”谋利时,对整个行业生态和企业合规环境都是严重伤害。税法红线不可逾越,执业底线不容突破——这不仅是对涉税中介的警示,更是对所有纳税人的基本要求。
📌 本文总结
核心要点:
- 税务部门集中曝光3起涉税中介违法案件,涉及违规注销、私户收款偷逃税款、操控空壳虚开发票三类典型行为
-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已全面落地,八条监管红线一票否决,违法成本大幅上升
- 企业选聘涉税中介应核查信用等级,保持原始凭证留存,警惕”包税”等违规承诺
- 虚开专票涉嫌刑事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侦办,涉税中介违法不再是”罚钱了事”
实务建议:建议企业定期对涉税事项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关注发票真实性和申报数据准确性;在选聘涉税中介服务机构时,优先核查其信用评价等级,留存合作期间全部原始凭证材料,切勿轻信”包税”承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政策请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涉及具体涉税事项,建议咨询专业财税顾问。